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彰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人民性与实践性深度融合。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草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系统性规范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研读草案全文,能够深刻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一以贯之的重视与关切,这种重视不仅体现在理论高度,更贯穿于具体制度设计之中,充分展现出生态文明思想的强大生命力。
草案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并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强化黑土地保护等内容,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逐步提升、生态功能持续发挥。这些条款处处体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辩证统一理念。这种理念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深刻洞察,他多次强调两者并非对立,而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只有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反复阐述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例如在参加某些代表团审议时,详细询问地方生态治理情况,并指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存在内在一致性。表面矛盾的背后,是思路决定出路的关键。改善生态环境的过程,正是提升生产力、培育新动能的过程。这种思想在法典草案中得到充分落实,通过整合相关法律规定,推动从单一要素保护转向一体化系统治理,体现了系统观念的深化与拓展。
草案在生态系统保护方面实现重大转变,将森林、草原等相关规定合为一章,并专设重要地理单元保护内容,促进流域区域整体性保护。这种从生命共同体视角出发的立法思路,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持续强调。从最初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到后来逐步纳入草与沙,系统治理理念不断丰富。这种思维方式在法典中体现为对以往立法模式的超越,突出整体性与协同性,为生态保护提供更科学、更全面的法治框架。
生态环境直接关系人民幸福感与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两会现场关心空气质量、水质改善等问题,叮嘱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法典草案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等生活污染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体现出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注。这种人民性特征,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百年大计。展望未来,随着法典逐步完善,中国式现代化绿色进程将加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必将逐步成为现实。



